拖
#11
JCSS“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你还能跟着他的套路走?
如果肇事方的姓名、电话、单位甚至住址都清楚了,
你也可以找依据、寻准绳。
你懂的~~~
小马哥 于 11-3-21 09:54 写道: 2011年4月5日,XX房地产公司的江某某刚从公司附近停车场走出,被一辆逆行的小轿车迎面撞上,XXXX ,,,已被送入省医院脑外ICU病房,,,肇事者已逃逸,,,,,支持!!! ::37:
微笑 于 11-3-20 12:06 PM 写道: “而我方付出了被撞击的心里伤害、车辆贬值、误工处理、交通、食宿等多方损失。”还可以要求赔这些的啊???
微笑 于 11-3-20 12:06 PM 写道: 目前肇事者仅答应修复好我方车辆,但对于其余各种赔偿拒不答应,据说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这样其无需承担任何金钱了,而我方付出了被撞击的心里伤害、车辆贬值、误工处理、交通、食宿等多方损失,在此问下各位,如果你遇到此种情况,特别是对方傲慢而不配合的态度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遇到此种情况,也许多数人就是两个字“没辙”。因为对方买保险了,对方保险公司已经认可对你的受损车辆的修复进行全部赔偿,应该是走的正常理赔渠道呀。完全合法的呀,似乎也没有看出对方“拒不配合赔偿”呀,也许是我理解的保险公司”赔偿“与你说的“赔偿”可能不是一回事。你“付出了被撞击的心里伤害、车辆贬值、误工处理、交通、食宿等多方损失”,可能不属于对方投保范围吧?我觉得这是你与对方商量的问题,对方愿意赔付当然最好,对方不愿意赔付打官司的话,也得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呀!当然有人提到用那些诸如比拳头,论大刀,找黑手来解决问题的方法那是另外一回事了,那是任何一方都可能办到的,已经超出了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的范畴。 [ 本贴由 摄友 于 11-3-21 12:06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