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 于 11-10-13 00:27 写道:
停车费实际上是场地占道使用费,并不是车辆保管费。车辆在小区停车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这要看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公司规章制度对此有无约定,若有,则按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由 ...
“停车费实际上是场地占道使用费”?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业主的,物业没资格收占地费,只能收管理费(负责车辆管理),所以在找不到肇事者时,应该物业负责。在找到肇事者时,应由物业和肇事者协调负责。
大地行者 于 11-10-13 10:04 写道:
“停车费实际上是场地占道使用费”?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业主的,物业没资格收占地费,只能收管理费(负责车辆管理),所以在找不到肇事者时,应该物业负责。在找到肇事者时,应由物业和肇事者协调负责。
有无法律依据?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土地使用权。物业法令法规还都很模糊,所以打官司时与个人业主时多数站在对消费者的支持上判物业输,与政府职能部门时站在行政的立场上判物业输。
[ 本贴由 柠檬 于 11-10-13 10:11 最后编辑 ]
柠檬 于 11-10-13 12:27 AM 写道:
停车费实际上是场地占道使用费,并不是车辆保管费。车辆在小区停车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这要看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公司规章制度对此有无约定,若有,则按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由 ...
坚决打击柠檬这种不知法又乱说法的行为
这种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共穿一裤的做法实在让我们人类心寒啊!:lol:
煤渣 于 11-10-13 10:11 写道:
坚决打击柠檬这种不知法又乱说法的行为
这种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共穿一裤的做法实在让我们人类心寒啊!:lol:
现在就职于物业,天天抄水电表之余与业主周旋中啊:lol::lol:我没偏颇的啊,亚洲豪苑就是物业的责任嘛,没事干嘛不通沟,我每天周旋于各小区检查水沟,楼主这个事,属于小区楼上业主共同危险行为,应该起诉整楼吧?
[ 本贴由 柠檬 于 11-10-13 10:26 最后编辑 ]
柠檬 于 11-10-13 10:05 写道:
有无法律依据?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土地使用权。物业法令法规还都很模糊,所以打官司时与个人业主时多数站在对消费者的支持上判物业输,与政 ...
整个小区的土地都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没有那一块可以单独所有,土地证只是证明了你应该交税的面积。
地下停车库安建筑面积计算,如果公摊了,就是业主的,如果没公摊,是开发商或购买者(也是业主)的。
其他地上的绿化、车位、道路等,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也就是物业费的一个用处。
“ 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土地使用权”这话是不是太矛盾了?都共有了还没权使用???
大地行者 于 11-10-13 11:18 写道:
整个小区的土地都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没有那一块可以单独所有,土地证只是证明了你应该交税的面积。
地下停车库安建筑面积计算,如果公摊了,就是业主的,如果没公摊,是开发商或购买者(也是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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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没说你的错了,相反物业企业是很希望按照你的说法的,那样可以赢很多政府官司~~土地是通俗的说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是不争的事实。但物业不是保安,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维护相关区域内秩序的活动,职责包括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凡是在物业管理中使用保安服务,安全防范服务,维护社区治安口号的,都是很2B的物业公司,很多时候都会令业主产生物业就是保证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错觉,以现在的情况,不要对物业放一百个心,还得以自保为主,比如我一地库的GTR,R8,随便泡几辆,我收五年的物业费都赔不起~~~
物业管理包括安保。‘安全防范工作’不是保安的工作之一吗?
小区不管土地是谁的,可以肯定不是物业公司的,所以停车只要收费,就等于承认管理的相应职责。
超市停车场或其它公共停车场可以说“只提供场地,不负责安保”,因为那儿的场地不是车主的,收费方可以狡辩。但小区则不同,场地是业主的,所以业主停车不存在场地占用问题,只有管理安保问题。所以停车只要收费,就等于承认管理的相应职责。
没有一条法令是说物业有安保的,如果他们打给你的发票上含有保安费,那物业就是违法了,正确的是秩序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