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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决定这个政府没有办法让社会公平合理!
大海 于 11-11-28 07:46 PM 写道: 啥事不可预见的就必须提前准备,啥叫关键时刻,现在就去咨询各种问题吧,你真沉得住气哦。谢谢大海的一直关心,内心还是有点害怕、排斥走到司法这个阶段的,跟政府打官司是比当钉子户更难,压力更大的事。也想想自己的条件要求都在拆迁赔偿条例里,总会存着侥幸心理不会走到这一步。 其实在一年多前,政府那时提出的条件更为荒唐、苛刻,条件比现在少一半不说,看我们好欺负,在已签好评估结果表的情况下,又说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赔偿土地是不可能的事,还硬是对于赔偿少得可怜的现金里克扣了4万多的土地赔偿款。 关于土地使用权在拆迁里是否不受保护的问题,我咨询了我们车友会的煤大律师,煤渣同学热心地向我推荐了修哥的爱人,修哥的爱人那时就说不要跟政府抗争,很难争得过的,有些权利该放弃就放弃了。 当然,老天爷后来帮我,走在街上碰到我的小学老师,随口聊起,老师送了本陵水县的拆迁赔偿条例文件给我。本来这本赔偿条例是要公开公示,每人人手一本的,却搞得由老师偷偷摸摸地给我。 有了这本拆迁条例,就起了政府的老底,他们看到我有这本条例就自动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家的赔偿。 后来进入钉子户阶段后,我又再次咨询了一个在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的,有十几年打官司经验的律师。他老实说了,一般他们律师所里不接关于拆迁的官司,因为跟政府打官司太难、太复杂了。 两次咨询律师的结果就是样了。
依依 于 2011-11-29 18:11 写道: 两次咨询律师的结果就是样了。 ...其实,我觉得找律师并不是就要打官司。 而是咨询到如何合法取证,如何合法合理找到有效申诉途径等等……
地瓜叶 于 2011-11-29 12 写道: 其实,我觉得找律师并不是就要打官司。 而是咨询到如何合法取证,如何合法合理找到有效申诉途径等等……地瓜的话在理,就是要了解如何做到最好的自我保护,律师总是能提醒你很多不知道的地方和细节。
安他命 于 11-11-29 20:07 写道: 有了这本拆迁条例,就起了政府的老底,他们看到我有这本条例就自动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家的赔偿 -------------------- 这句搞笑,感觉ZF像骗子有时候经书是好的,但就怕遇到了歪嘴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