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新老车友回家!本站为历史数据展示站点,如需发布内容请关注后续小程序。
会员互助 / 万能的车友会:请教福利房与地的关系。
海
#1
90年代初,单位的地(住宅性质)盖了福利房,都有房产证,但没土地分割证,有些员工也卖给外人了,请问,这块地是单位的?还是业主的?如在这块地上增盖其他建筑物,是单位管还是业主委员会管?
小
#2
地是国家的。也是单位的。就是不是业主的。。。不是业主的当然是单位管。。
拖
#3
天朝的土地,除了国家的,就是集体的。 PS:单位不是集体。
海
#4
我的意思是,像一般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子后,此地的使用权应该是业主吧?!那福利房是否也一样?!
鹤
#5
新建的福利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什么两样的,以前的很多单位的土地证是没分割出来的
凝
#6
以前福利房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转让
← 返回 826 阅读 · 5 回复
本站为只读浏览站点,原帖内容原样保留,不支持回复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