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1
海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附加费
7座以下车辆每车每年可退付110元
国庆黄金周即将拉开帷幕,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附加费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省政府办公厅29日下发通知明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其中不直接通过下调油价方式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而是通过发放补贴资金的形式进行退费免征,7座以下汽油车每车每年可退付110元,7座以下使用柴油的小型客车,在缴费时扣除重大节假日天数计征。
据介绍,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对象包括:本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小客车和长期调驻海南省使用的外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车辆。临时跨行海南省的外省7座以下载客车辆、使用非汽(柴)油动力的车辆以及享受财政支付范畴的行政事业公务车辆不在免征之列。
根据方案,7座以下车辆每车每年可退110元,今年中秋、国庆假期,7座以下汽油车辆可退付车辆通行附加费45元,7座以下柴油车辆可停征车辆通行附加费8天。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人称,根据方案,海南省每年预计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约2400万元(剔除公车部分)。
该负责人称,与内地其他省份不同,上世纪90年代,海南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燃油附加费改革,不在路上设卡收费,在燃油销售环节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结合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实际,海南省现确定以节假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费或停征的方式,通过发放补贴资金进行退费免征,落实国家免征节假日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人称,车主可在每年10月8日至11月底前凭有效证件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办理当年退付手续。
----------------------------------------------
这个如何操作?
[ 本贴由 白兔 于 12-9-30 09:37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