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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到来,私家车回家、出游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附加费是社会关注的热点。5日,省交通运输厅通知指出,春节期间,海南省将继续通过退费方式实施小型客车免征通行费工作,要求省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做好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附加费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海南省春节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据悉,2012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附加费退费除少数账户与姓名不相符、开户行不明确等问题外,皆已汇入车主账户。2013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附加费退费申请将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2012年退费成功且无证、账户变更的车主可以不再提交退费申请,由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自动办理,如有年检到期、账户变更等问题则需重新提交申请。
省政府办公厅去年9月29日下发通知明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其中不直接通过下调油价方式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而是通过发放补贴资金的形式进行退费免征,7座以下汽油车每车每年可退付110元,7座以下使用柴油的小型客车,在缴费时扣除重大节假日天数计征。
由于海南省“一脚油门踩到底”的征收模式不能逐车核实用油量办理退费,因此,临时跨行海南省的汽油小客车不列入减免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退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