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
#101
很好。。又为大伙普了一次法。。谢谢。。
煤渣 于 05-8-8 00:22 写道: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处罚,并不会影响该行政诉讼,法院还是可以审理。凌晨是自愿撤诉了。我想里面的因素挺多的,我能理解吧。
晓竹 于 05-5-25 12:36 AM 写道: 最重要原则,行政诉讼千万不要同时诉赔偿,否则诉讼费用太高。有了判决结果再决定直接索赔还是起诉索赔。当时也是交警大队的错(莫名其妙名下多出几辆车)。其中一辆撞人逃逸,被行人记下车牌找上我头上,当然不能认啊。但是病人把我被告上法院。我只好告交警大队。一直到最高法院。胜了。一审二审先后共四次(行政两次、民事两次),总花费律师费2万。但是,我没有直接索赔或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