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新老车友回家!本站为历史数据展示站点,如需发布内容请关注后续小程序。
主论坛 / 愤怒!无耻的中国电信!
沁
#151
胡子 于 05-10-21 12 写道: 什么叫做霸王条约?看不看还不是都得签字,否则只能不用。我不相信你们可以单独为某个用户修改其中的条款。
小
#152
关于格式化条款的问题,我尝试解释如下: 1、如果您或者您的律师,或者您通过其他任何渠道寻找到的,可以证实您与电信部门签订的某个协议中的某一项条款,在法律上存在权利或者义务不对等,或者不合理之处,完全可以在原协议上,通过标注的形式进行修改,这有先例。 2、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很多协议上通常都会有这样的一款内容,那就是如果本协议中某一条款无效的话,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执行。 基于上述两点,如果您在签订协议时,经过仔细的阅读,发现其中条款您不能接受,您完全可以提出疑义,甚至寻求法律的帮助。您一定要把自己的权利交给自己的大脑而不是手。 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请法律专业同学拍砖!
小
#153
其实我刚刚入行的时侯,就是在现在10000的某一个部门工作,这个部门您一定熟悉,它是114查号台,当时我是机务员,负责维护。也曾经上台为客户提供过查询服务,当时是1995年,男话务员还很少,我还很清楚的记得我第一次接电话的情景...... 感谢您!您的建议让我有了一段关于往事酸酸甜甜的回忆。
小
#154
您的话总是让我这麽受用。
号
#155
根据我对客服工作的理解,建议咱们对DX的意见换一种沟通方式: 您现在使用DX产品面临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您认为怎么解决(通过什么方法解决)最合适? 让我们一切的努力都为了解决问题吧! 号号20051021长沙网吧留。 [ 本贴由 号号 于 05-10-21 15:39 最后编辑 ]
小
#156
到长沙还惦记着.......
胡
#157
小矮人 于 05-10-21 03:15 PM 写道: 关于格式化条款的问题,我尝试解释如下: 1、如果您或者您的律师,或者您通过其他任何渠道寻找到的,可以证实您与电信部门签订的某个协议中的某一项条款,在法律上存在权利或者义务不对等,或者不合理之处,完全 ...
律师有P用?当年手机最小计费单位为分还是为秒,律师们费得口舌还少吗?
小
#158
律师有用。您不能说律师没有用。律师要没有,开那么多律师事务所干什么? 不过您说的不能说不对,也不能说对,有些事情的确是律师不能解决的,如果律师能解决,要政府干什么? 您说,是不?
胡
#159
其实大家对那些霸王条款都已习惯了。 打破一家或几家的垄断,让市场去调节,大家就会少一些愤怒和冲动了。
小
#160
习惯确实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 打破垄断,会让大家少一些愤怒和冲动。 多一些选择,愤怒和冲动也会少一些。 多回这个贴子,我相信愤怒和冲动也会少一些.......
← 返回 56535 阅读 · 884 回复
本站为只读浏览站点,原帖内容原样保留,不支持回复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