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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作品 / 《物权法》之幸与不幸
米
#31
小禾来我这拿条狗过去 见一次打一次 保证以后都不敢再来了。。
煤
#32
海湾回答很正确,我也加十分! 小禾,还是暂时回避一下吧。 现在做什么都不好说,主要是怕那个精神病的反应。 既然这个纠纷的起源是一个梦, 那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就过去了。 最好是这样! 但是也担心如果这样,他反而会得寸进尺。 总之你考虑一下, 做人挺难的! 唉!我又要---无可奈何了 ::21:
海
#33
呵呵,这个梦恐怕不是个简单的梦,和病人的父母有关吧
小
#34
多谢各位! 回海湾: 1. 警察说他们已经要求监护人管好病人了,管不管就不是他们的事了。 2.每次那人来砸东西时,他父母都跟在后面,不知道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因为i听他们的邻居说那人也常常打他母亲. 3.民事赔偿,他们是外地人,租房住在那,光靠母亲打工几百元养全家,父亲不干活光喝酒,年前那里的住户还捐了几千元给病人治病,听说都被父亲吃光喝光了.我那天第一次见到那年轻人,长得很帅,看着很正常,却得了这种病,又生在这样的家庭,真的好可怜!这样的情况,还能提什么赔偿啊? 听说可能要出台的规定,象这样的情况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收容免费治病. 4.目前唯一希望的暂时能解决问题的就是找得力的人做监护人的工作让他们搬家.或许不在视线内病情就不会发作了. 唉,不幸啊!
姣
#35
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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