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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论坛 / 关于车友会活动的安全保障问题
✨ 本主题为精华帖
老
#1
参加论坛不到一个月,本不该在此说三倒四,但考虑事关长远,还是说出来为好。 首先,我的感觉是,车友会是个很好的站点,他由许多优秀的分子参与并齐心协力地为之奉献,进入论坛,我即有恢复年轻态的感觉,很荣幸。 我希望车友会健康长久地发展,但是,能否健康长久地发展,用什么来保障?我提几个问题: 1、每次郊外活动的安全保障是如何设定的? 2、在组织活动中出现意外如何救助(包括现场救助和善后救助)? 3、组织者即车友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是搞法律的,三句话不离本行,也许车友会已经有一整套完善的措施,是我多虑了。
天
#2
但太详细、深入的问题倒没考虑到,老马车是法律的,帮忙看一下以下条款 活动规则: 本次活动制定以下条款作为活动规则,凡报名参加者必须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方可参加活动,请仔细阅读。凡跟帖报名者即被视为其本人(包括被引领者)已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 1. 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交通法规,准时出发,迟到者用对讲机或手机与组织者联络归队。 2. 任何时间和地方都不得随手丢放垃圾,个人须自备一垃圾袋存放个人垃圾,并带到有处理能力的地方处理。 3. 为了您的安全,不得违章驾驶。一切行动服从组委会的指挥。 4. 发扬团队精神,互帮互助,优先弱者,共同享受活动的乐趣。 5. 户外活动有一定强度,请参加者正确评估,自行承担风险。 6. 车友会为自愿参加的自驾车组织,车辆及人身财产安全由自己负责。 7. FB活动纯属会员自发性质,任何个人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或对自身及他人的损害与损伤,均由行为者个人负责,车友会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 不得利用本次活动机会从事任何违法、违禁活动,由此而导致的任何后果与本活动无关。 9. 报名须注明车辆数、车型及车牌号码、手机号码、参加人数、空位数。 10.FB活动,原则上是车友会成员的活动,参加人员以车友会会员为主。网站会员(非车友会会员)愿意参加者,须有车友会会员介绍或由组织者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每次FB请注意控制非车友会会员数目。原则上优先车友会会员,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决定。 11.为了结算方便,也为了车友会的发展筹措必须支出的公共费用,费用结算按¥10为单位,多于部分归入车友会FB基金。 七、行车途中注意事项: 1. 每辆车在出发前加满油,行程中车队统一加油,避免有车掉队。 2. 长途出行(单程200公里或两天以上行程)每辆车在出发前必须自行做好车辆检测,严禁"病"车出行。 3. 车队行驶中,服从领航车及护航车安排. 每辆车应注意随领航车开(关)双向指示灯,后车要与领航车的指示灯的变化保持一致。没有特殊情况双向灯请保持常亮,方便后车跟队。 4. 行驶途中,应按小排量车在前,大排量车在后的原则行驶,无特殊情况不要相互超车,更不可以超领航车。车与车之间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行驶高速公路严禁飚车。 5. 车队在行驶中,应随时留意前后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如果出现某辆车抛锚,故障等情况,请即通知领航车。 6. 领航车将会不定时在途中安排车队临时停车,方便大家加油,拍照,休息及上洗手间。 7. 车队在行进途中,如有个别车辆需要临时停车,请用对讲机知会领航车,整个车队匀速慢行以待其赶上来,尽量避免整个车队等待。 8. 车队行驶途中,请不要向车外投杂物,烟头等。注意环保。 9. 对讲机通话请使用文明用语。 10.请服从组织者的按排,要有团体协肋精神,活动的组织者以热爱生活之心,奉献精神组织车会活动,希望大家尊重和配合。 有什么好的建议? [ 本贴由 鲁愚 于 03-7-25 20:10 最后编辑 ]
j
#3
老马车从法律角度给车友会指指路呀!
老
#4
已经很详尽了,每次活动都会显示“活动规则”和“行车注意事项”吗?应当每次组织活动都必须显示出来。 “活动规则”中是否增加二条:其一、即凡参加活动者必须提前检查车辆,车辆性能必须符合安全行驶的要求(无论此次活动行程多少公里);其二、参加活动的人员无认是在行车中或是在目的地活动中都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j
#5
老马车 于 03-7-24 23:20 写道: 已经很详尽了,每次活动都会显示“活动规则”和“行车注意事项”吗?应当每次组织活动都必须显示出来。 “活动规则”中是否增加二条:其一、即凡参加活动者必须提前检查车辆,车辆性能必须符合安全行驶的要求(无 ...
是,这两条都很重要。
天
#6
组委会的成员要负什么责任呀,万一有什么闪失的话? 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情,义务劳动呀!要是需要负什么责任的话。。。
老
#7
组织者有时也会有过失或过错,这时就会有承担责任的问题。
老
#8
比如说安排的宿营地点不安全,出现事故;
天
#9
老马车 于 03-7-24 11:27 PM 写道: 组织者有时也会有过失或过错,这时就会有承担责任的问题。
哦!请理事会有时间最好与老马车坐下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老
#10
其实学法律的人不少,鲁愚也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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