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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站】 / 探讨!爱好儒释道等经典文化的同学请进——
三
#401
柔情杀手 于 09-2-21 11:52 PM 写道: “天下人,皆可为我师,这个观点我完全同意”。但要弄清楚一点,收钱授学不是学术交流,那至少能算是商业行为,你不办证,国家得说你是黑窝点,你不交税,那就是偷税漏税。不守纪也罢,如果还违法了。这能叫向善? ...
听说10多年前的海口曾一度是这样的……那时我不在海口,但本地人说那时很多人赶着“下海”,因为海口的经济很繁荣,随便帮人推个车也会收到不少于100元的小费,在酒店上个厕所也有给拿毛巾的服务生50元小费的…… 远的不说,就今天而言,国家也早有规定个人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生孩子请个好点的月嫂也要三五千块一个月,年纪大了没工作在家开个幼儿园的阿姨也可以产生不错的收入,这些可能在别人看来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继续发挥余热也不容易,所以有了不交税的正当理由,可以先不说,但就中高收入的人群来说,在海口恐怕也不下二十万人,又有几人去纳税了?类似的问题举不胜举,如你这般看来好多人都犯过法或仍然在犯法,都是不良公民、都是你要抨击的对象了! 当然,我并不是在说别人能犯法,所以老师也可以,其实不然,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国家目前允许这些现象发生,只是趋于社会大形式限制,并不是因为国家领导人们想不出强任何制执行的办法。 老师的精舍、读书俱乐部以及他的网站初期框架,都只是他老人家想把传统文化教育产业化的第一步而已,其规模和意义与办学校仍然大相径庭,目前,国家也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但却不违反任何道德标准,所以,不是违法的。 另外,我同精舍的几个同学一样,受十几年的正规教育,步入社会后有相对不错的事业和收入,也曾经自满自傲、觉得现代化程度非常高的今天,我们当然有资格漠视千年前的“过时”文化,我们起初也怀疑,但我们没有选择背后抨击、胡说八道、嗤之以鼻,而是选择去找老师“斗法”,“斗法”失败后,我们才发现自己的无知与可笑,所以开始诚心跟老师学习,也慢慢了解传统文化的确是千百年来祖宗们智慧的结晶,乃至现代化的今天,同样也可以广泛的应用到生活和工作当中,对我们能更好的做人做事起到很大的帮助,虽然学生中不乏小有成功的人士,大家工作都忙,但两年来,我们都不愿放弃学习。 最后,我想跟你说,我只是想把老师推荐给跟我一样喜欢并想学习传统文化的人,你不喜欢没什么,有质疑也可以通过很多正常手段去考证、去确定,解决事情总要有个正当的途径,随意的进行人身攻击,说人是骗子、不法之徒,这样做并不理智,也不道德。 如果你今后的回复还都纠缠在对老师的无端质疑和攻击上,我就不再回复你了,毕竟我发贴只是想给有共同爱好的朋友提供一个信息而已,不是想跟你们吵架,请见谅!
虎
#402
楼主的话真多。看来儒你没有学会宽容;释你没有学会圆通;道也没有学会清净。这样的经典文化不学也罢。 [ 本贴由 虎头蛇尾 于 09-2-22 16:57 最后编辑 ]
新
#403
虎头蛇尾 于 09-2-22 04:45 PM 写道: 楼主的话真多。看来儒你没有学会宽容;释你没有学会圆通;道也没有学会清静。这样的经典文化不学也罢。
::21:据说虎头是本坛颇受景仰的“大家”,久仰了。 本人认为楼主是在接近智慧的道路上,毕竟尚未见道和开悟,只有、只要她继续学习就能更加宽容、清净了。这和学习的程度有关和经典文化无关。佛法说依法不依人嘛。您认为呢::21: [ 本贴由 新起点 于 09-2-22 16:54 最后编辑 ]
虎
#404
新起点 于 09-2-22 04:53 PM 写道: ::21:据说虎头是本坛颇受景仰的“大家”,久仰了。 本人认为楼主是在接近智慧的道路上,毕竟尚未见道和开悟,只有、只要她继续学习就能更加宽容、清净了。这和学习的程度有关和经典文化无关。佛法说依法不依人嘛 ...
学吧,活到老学到老,别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了。:lol:
新
#405
虎头蛇尾 于 09-2-22 05:08 PM 写道: 学吧,活到老学到老,别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了。:lol:
支持一个。:lol:各有所获尔
大
#406
吃饭吃饭,把酒言欢
柔
#407
最后,我想跟你说,我只是想把老师推荐给跟我一样喜欢并想学习传统文化的人,你不喜欢没什么,有质疑也可以通过很多正常手段去考证、去确定,解决事情总要有个正当的途径,随意的进行人身攻击,说人是骗子、不法之徒,这样做并不理智,也不道德。
师者,人之表率也~~~。“精舍”和“学校”除了文字有区别吗?授人技艺,赚取不便宜的学费。本身就是教育的一种形式。无证办学本就是黑窝点,国家允许存在也摆脱不了违法的事实,人云亦云者至少是伪善。说说就成人身攻击了??那还开什么“精舍”啊,改一言堂得了。
新
#408
网上常有拼车上班,车主收点费,加点油,减轻点开支,您怎么看?算黑车否? 咱在网站转让点私人物品,是否合法?您怎么看? 也许问的不一定准确啊,见谅。存粹只想看看您的看法,没别的意思。
柔
#409
互助的性的相互帮助和职业的能混为一淡?是否过于迁强了?
新
#410
转让物品,大到房产小到一张CD;性质肯定是不同的,主要是看规模和目的吧。 拼车大伙都觉得无所谓,但是否影响公交事业和出租的生意?交通局觉得有所谓了也不一定。看你收多了,有赢利,没准给你一个黑车的帽子,扣了还罚款;证明自己没有赢利还要证据呢!白搭车,时间长了,没准车主心里打上小算盘了。 我们楼下有交民族舞的交易舞的,都因为收点钱糊口(也算职业一种,谋生手段,或爱好加外快),维持音响和编曲,而被人投诉到报纸和海南在线了。严格来讲,合法否? (当然免费大家都能接受,而且都赞成,我也不例外:lol:) 但凡事情上纲上线,就麻烦了。任何事物存在就有存在的原因和理由和因果,因果是不空的~~~ 个人观点,各有因果,何必认真。拱手~~~::21: 祝您愉快啊! 顶帖给加分不:D [ 本贴由 新起点 于 09-2-22 18:14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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