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的友情帮助,有空面谢哈!
[ 本贴由 淡紫 于 10-3-12 16:41 最后编辑 ]
与之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你先把不同找出来,再出你的个人意见,就可以交差了。
你转贴这些范本,估计没什么人能耐着心分辨清楚,太乱了
不是交不了差,而是感觉此合同有偏向性,不想敷衍了事,因为如果通过以后,所有购房者都是用这个格式合同的。
当然,如果没有人对此感兴趣,我拟文回复就行了。
粗看了下,感觉相对于原建设部范本,
1)对买受人的保护条款增加了不少,很典型的就是外墙面的使用权所有权等
2)很多原来双方可以协商的部分现在直接明确了做法
3)条款更细,比如说销售依据部分
4) 根据物权法对某些内容进行了规范
凭印象,比早期合同范本多了如下内容,条款顺序、文字描述上也有较大变化:
3.该商品房土地【已】【无】设定抵押。已抵押的土地证号为 ,
权人为 ,抵押权人同意出卖人销售该商品房。
封闭式阳
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
买受人选择购买编号为 的车库(位),车库(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十七条 买受人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买受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
白收到买受人的书面通知之日,一次性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买受人。
出卖人逾期未退款的,每逾期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存入由海口市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
应缴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缴交银行: ;
银行帐号: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有关事项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屋面、外墙面、屋顶的所有权归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全体业主所
有。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屋面、外墙面、屋顶进行经营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
理。
2.该商品房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均属全体业主所有。
利用该商品房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进行经营的,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关于通知的约定
本合同涉及重大权益事项应当采用书面告知形式,非重大权益事项亦宜采用书面形式
告知
[ 本贴由 neighbour 于 10-3-11 22:21 最后编辑 ]
说到维修基金,
1、应该明确约定缴交比例,现在各开发商其实很多都是在乱收,
2、还有,今后如何使用,也应该在合同里有个具体说法,我有缴的义务,就应该有使用的权利。这不是个小数目,按现在的房价都是五位数以上的金额,稍微有些规模的小区就是千万以上的概念,都汇集到房产局是个天文数字。
[ 本贴由 neighbour 于 10-3-11 22:19 最后编辑 ]
淡紫 于 10-3-11 11:13 AM 写道:
收到如下征求意见函,因为此事关系广大购房者权益,又深感才疏学浅,加上时间仓促,特借卧虎藏龙的车友会宝地,向各位会员征求修改意见,以便汇总上报。
本想向拟稿单位提出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但 ...
感谢淡紫的热心!
但我实在没有力气看了,抱歉。
这个合同是格式合同,但不是强制性的格式合同。
所以如果购房者对该合同条款有异议,他还是有权力改的。
当然这要看房子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否则就算是霸王条款,你都没辙。
不信你问沙枣!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很多的购房者不是以居住为目的。
所以对于居住房子的具体内容他不是很关心,他关心的是投资的时机和价格,我们很难要求一个购房者来严肃和认真的对待一份购房合同。
再次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