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偷税获重罚,海口95商家定税额被调高30%
2010年06月26日16:08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26日讯(余恒平、通讯员乐冰报道):
日前从海口地方税务局获悉,该局在专项打击发票违规行动中开出第一张调整定税营业额罚单,对海南壹号公馆酒楼有限公司、海口龙华领市馆酒吧餐厅、黄金海景大酒店、海口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有限公司等95家存在拒开发票、不当场开发票、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以收据代发票使用等发票违法行为的业户进行罚款后,调高其定税营业额30%。
据海口地税局相关负责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分别进行处罚。在今年4月至5月开展的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海口地方税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对95家发票违规业户进行了罚款并调高了定税营业额30%。
海口地税局为给消费者举报违法违规发票提供便利,目前已专门开通了3部举报电话(68595128、68533609、68583887),24小时有人接听,对现场举报可在30分钟内(城区)赶到,现场取证处理。查实“双定”户发票违法行为一次,除按规定罚款外,还将从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月起调高定税营业额30%,查实一次调高一次,可连续调高。
据了解,该局下一阶段将重点对下列行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餐饮旅店业检查面100%;建筑安装、娱乐业检查面50%;特别是对有同时发生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纳税人(如歌舞厅、高尔夫球等行业)进行专项重点检查,检查面100%;房地产行业检查面100%;交通运输业50%;其他行业检查面10%以上。对查实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促进税法遵从。
[ 本贴由 neighbour 于 10-6-26 20:13 最后编辑 ]
68595128、68533609、68583887
今天中午一家人在某店,当场发现夹在中间一张发票(已经被刮过、别家的章子),令小妹立即更换。
烦得狠 于 10-6-27 00:49 写道:
定税营业额30%
这个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是指“双定户”每月所核定的应税营业额,像上面的意思是:假如原来定
核定10000元,那现在就是10000*(1+30%)。
标价88元的菜竟收222元 海口一酒吧涉嫌欺诈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10-06-18 17:48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刘先生提供的点菜单据
刘先生提供的收银单据
刘先生提供的台卡
新华网海南频道6月18日电(平关文)几天前,刘先生在海口一酒吧消费时被狠狠宰了一刀,自己点的一道88元的菜结账时却变成了222元。
刘先生说,他6月5日下午跟朋友到海口市领事馆酒吧消费,自己点了一道单价为88元的“泰式明炉鱼”的菜,结果在买单时发现,这道菜的单价由88元变成了148元,份量也从1例变成1.5例。光这道菜酒吧就收了222元,多出134元。
刘先生当天向工商及物价部门投诉,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处理结果。新华网记者18日向海口工商局滨海工商所和海口市物价局了解情况。滨海工商所有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酒吧涉嫌欺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新华网海南频道将继续跟踪报道。
发生“点单”失误 海口领市馆酒吧为顾客免单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10-06-23 09:23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新华网海南频道6月23日电(平关文)22日,海口领市馆酒吧负责人向消费者刘先生致歉并免单,双方消除误会。
本网18日以《标价88元的菜竟收222元 海口一酒吧涉嫌欺诈》为题报道了刘先生在海口领市馆酒吧消费的遭遇。
海口领市馆酒吧负责人了解情况后,主动向新华网海南频道提供书面说明,申明店方不存在欺诈顾客的行为,是由于酒吧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一次误会。
海口市领市馆酒吧营运官付春根说,客人点的“泰式明炉鱼”原来用的材料是“红鱼”,价格为88元一例,而客人改用“老虎斑”鱼,价格为148元一例。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及时更改台单,也没有向客人解释清楚,而且在消费者投诉后没有及时解决,导致误会产生。
事后,店方积极配合工商和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并在工商部门主持下,主要负责人于22日当面致歉并对刘先生当晚发生的餐费进行免单处理。
附:海口领市馆酒吧致本网的书面说明
新华网海南频道:
我店在6月9号接到工商局转告说有客人投诉,我店非常重视立即派店长付春根前往了解处理,在工商局我们了解到客人投诉的起因,对此我们申明如下:
我店不存在欺诈顾客的行为;
我店没有多收该顾客的钱;
事情经过是:
6月5号当晚有位姓刘的客人坐在616号台,在点菜时看中了菜谱上的泰式明炉鱼,就点这个菜,当时点菜的服务员告诉客人这个菜已经卖完,沽清了,但是客人一定要吃这个菜,服务员就向客人介绍用其它的鱼给他做,价格不一样,客人说可以,就问有什么鱼,点菜的服务员就向客人介绍有东星斑、西星斑、石斑、老虎斑。客人听到有老虎斑就点用老虎斑做,点菜员当时就向客人讲明了老虎斑的价格是148元一斤,称后讲明斤两是1.5斤,当时客人已经认可并无异议,点菜员就按客人要求下单。但是由于电脑设置是固定模式,无法随意更改菜价,只能用原泰式明炉鱼的模式下单给厨房制作,所以桌面上的台单显示还是原来的价格,事后点菜员向电脑管理员汇报,这个菜的价格无法调整,不对,电脑管理员再根据这个菜进行系统调整,按照老虎斑的价格将这个菜的价格调整过来,因为这样所以就出现了台单与收银单上的价格有差异,但是客人事实上吃的是老虎斑,我店按老虎斑的价格收取并没有错,所以我们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特此申明
海口领市馆
2010-6-21
煤渣 于 10-6-28 23:29 写道:
标价88元的菜竟收222元 海口一酒吧涉嫌欺诈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10-06-18 17:48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刘先生提供的点菜单据
刘先生提供的收银单据
刘先生提供的台 ...
煤董,看来杯具还不少::9:
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57263&highlight=%2Bneighbour
[ 本贴由 neighbour 于 10-6-29 01:14 最后编辑 ]
感谢neighbour 同学 反应 的 领事馆的每一个管理细节 需要完善的地方似乎还有很多
拥有一流设计 一流海景 一流消费概念的领事馆 管理应该也是一流的
希望领事馆成为引导海口餐饮时尚的一流馆
祝领事馆今后道路
一步一个脚印 越走越顺!!:):)
[ 本贴由 扬明 于 10-6-29 02:20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