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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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晚,本人驾车遭遇醉酒奔驰司机越线逆行正面撞击(详细事件见此前本站帖子),至今已逾2周,目前事件尚未得到解决,现征询大家建议:
1、肇事者的举动:肇事者当时明显酒驾,越线逆行正面撞击后下车逃逸。当晚警方就锁定肇事者,但当时和第二天关机联系不上,3.7.我追问处理事故的警察,他回答说已找到并联系上肇事者,对方说3.8.要到外地出差,3.10.回来,等他回来后再召集双方到交警队处理。我方车主3.9.从三亚赶来处理但3.10.对方未到场,第二天才来,问起为何失约,答出差太累了,昨天在家休息。对于事件责任,他承认负全责,但对于我方提出的车辆被撞的贬值损失及务工费、交通、住宿费等拒绝赔偿,且态度傲慢。因当场未达成协议,对方承诺第二天给我方打电话商谈,但我方至今未接到其电话。目前我方车辆已送4S店修好,但对方借口拒不交钱(前天4S店给肇事放电话,对方说在打高尔夫没空);
2、警方的举动:处理事故的警察答复我直到第三天才联系上肇事者,但是纵容对方以出差为借口,拖延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并且未在告知我方的情况下签字同意放行对方肇事车辆,对于肇事者屡次爽约不配合的傲慢和不负责任态度暧昧;
3、肇事者的身份:据查肇事者姓名江泽波,电话:1397609416X,为一房地产公司老板,所驾车型奔驰ML320,车牌号:琼A-U0128;
4、肇事者该如何惩罚:警方认定对方负全责,但是目前给出的结论是“离开现场”,对于我方提出有多个目击证人,警方说只有当场测试才能确定醉驾,否则一切不予承认。估计肇事者肯定听从了某些人的建议,采取了“离开”的“狡猾”做法,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逃避惩罚,但是对于这样行为,难道就没有更好的手段惩罚他们吗?如果任由此种钻空子的现象,估计会有更对更严重的情况发生。
5、该如何补偿我们的损失:目前肇事者仅答应修复好我方车辆,但对于其余各种赔偿拒不答应,据说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这样其无需承担任何金钱了,而我方付出了被撞击的心里伤害、车辆贬值、误工处理、交通、食宿等多方损失,在此问下各位,如果你遇到此种情况,特别是对方傲慢而不配合的态度该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