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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论坛 / ×××讨论:天涯自驾车友会新章程×××
散
#51
这么重要的事情到目前为止只有15个会员发贴.
最
#52
觉得要是讨论俱乐部会员时先不要减其分,讨论别人的时候也要给当事人知道呀,我觉得他也有权知道的,这样被讨论的会员也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这样才会更好的改正错误呀! 每次市外FB的人的数超过一定数量后,应该多设一至二名会计,这样让会计的工作也轻松下来,有更多的时间跟大家一起FB,不要人多FB了交的钱也多支出去的钱也多,杂,两个会计有时候真的忙不过来的,最简单的例子每次大规模的FB会计总是忙着收钱退钱吃饭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座位,或是找到座位了已经基本上没有吃的了,相信当过会计的同学都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以后出去FB应该给当会计的同学留座位! 还有应该设一个后勤部! [ 本贴由 最最的草 于 04-3-23 14:04 最后编辑 ]
哈
#53
要去上那个8800的大课了,先说几句: 1、后勤部职责? 2、所有在活动中帮忙的同学都要加分的,再仔细看? 3、可以考虑增加组织团队 4、如果后让被讨论的人看到,估计大家都当老好人了 5、买保险是由于我们这类性质的团队出去出了事当事人也要负法律责任,从保护组织者的角度出发,具体执行时如果有问题再修改解决 6、斑竹主要负责版块,管理网站,干事负责车友会的事,有混乱? 7、就是捡柴火等任何为车友会工作的人都可以加分,并不是只有组织者才加分 8、给组织者奖励也可以说减免某些费用,这个现在从市内活动如羽毛球活动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好呀,也许是用词上还有点问题 9、用油钱来当作标准是因为想不出更好的方式,如果用FB费用作为标准肯定出问题,你可以举例看看 催了,要上课去,继续讨论。。。。本来这个就是大家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讨论讨论
天
#54
(2) 市外FB活动,参加人数10人以上的(含),按FB里程花费的油费的1/4奖励组织者,参加人数20人以上的(含),按FB里程花费的油费的1/2奖励组织者(每100公里10升计90#),这个费用由车友会基金支付(如果有的话) 奖励是有必要的,但不一定要提到钱上来。 要奖励可以有很多方式,象你说的不该叫奖励,应该是给组织者一定的补偿; 再者10人奖励25%。20人奖励50%,30人。。。40人。。。。以此类推吗? 那样就失去了FB 的意义了; [ 本贴由 天箭 于 04-3-23 15:48 最后编辑 ]
车
#55
眉眉 于 04-3-23 01:12 PM 写道: 关于第十大点1--5条,感觉有点问题。但是说不好怎么操作,还有1--6条那个油费看得人有点晕。如果要区分论坛会员和俱乐部会员,那还不如让他们交FB金额的百分之多少好一些,不过把论坛会员和俱乐部会员的权利在金钱上这么区分,给同学们的感觉好吗? 关于第十大点的2-2-条,感觉也不太好,组织者和金钱扯上关系,总之在我的感觉如果这样也许我都不愿意组织活动了,宁愿是一些其它方面的奖励,我想谁组织活动也不会是为了这点奖励,但是有了这点奖励以后很多人就会避嫌了。对于组织者最欣慰的是,FB归来以后大家都说玩得非常开心。
我觉得眉眉的担心绝非多余。的确,FB组织者花费了大量心血,得到报酬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车友会这个特定的环境里,组织者最希望得到的报酬,是“FB归来以后大家都说玩得非常开心”;是精神层面上的自我实现和满足。如果金钱的回报(主要是太少,毛毛雨,如果有个万儿八千的我想是没有人会拒绝的:lol::D)影响了FB组织者享受FB成功带来的精神愉悦,进而让他们产生困扰,甚至起了避嫌的念头,那就不仅起不到激励大家积极组织FB的作用,而且对车友会的发展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处。 再者,奖励资金来源从理论上讲也有点问题。由于目前连网站维持费用都要哈哈、海边个人出资,车友会基金应该是一穷二白,那么参加FB活动的论坛会员交纳的费用就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我相信,就目前车友会的吸引力,会有不少论坛会员积极参加FB活动的。但从理论上讲(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绝无怀疑车友会的意思),假如没有论坛会员参加,那么许多费用可能就无法落实。 广州的车友会办得比较成功,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但是也应该看到,海南的整个经济规模、市场规模都比广州要差很远,目前车友会急需的应该是增强吸引力、凝聚力,继续做大,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商业化。 [ 本贴由 老车夫 于 04-3-23 21:25 最后编辑 ]
哈
#56
可以考虑把当次的FB活动需要补偿给组织者的费用当作本次FB的费用由大家平摊 我觉得组织者太累,应该有点补偿,或者说是减免部份费用,这点从市内的组织情况上看,已经执行得不错,那为什么市外就不行呢?纳闷中!
海
#57
一个接受过程吧。目的为的是长久发展
哈
#58
大部份的斑竹和理事以及经常组织大家活动的骨干都在保持沉默!!! 你们的意见是最重要的,如果有什么不妥,是否可以提出来???说实在的,现在车友会核心领导实质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没有了你们,车友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在这里,有什么不能说的吗?如果觉得说出来不好,可以给我短消息,我需要你们这些人的意见
车
#59
赞成FB发起组织者免交FB费用(岛内,不含油费、住宿费),由其他参加者AA制分摊。这样简单易算,容易接受。同时,章程里是否应该注明每次FB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并不构成商业契约关系,因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同意强制保险。是不是请地瓜叶把这方面的费用摸一下底,应该不多。 [ 本贴由 老车夫 于 04-3-24 10:46 最后编辑 ]
修
#60
老车夫 于 04-3-24 09:39 AM 写道: 赞成FB发起组织者免交FB费用,由其他参加者AA制分摊。这样简单易算,容易接受。
市内或短途的也就罢了,长途的或出岛的可能不适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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