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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遭敲诈的同学注意。
空
#31
吉普 于 04-7-20 10:40 AM 写道: 我说的这群人就是指曾经的受害人。。。。。 即使你是受害人,但是作为证人的身份出现时,你还是不能带有主观的心态去做证的。
不管用什么心态,都是得用事实来说话的,也不能妄自夸大或缩小事实。。。
吉
#32
空心 于 04-7-20 10:42 AM 写道: 请不要对自己不清楚的事情妄加猜测与评论。。。。。
请不要越权限制别人的言论和对别人的言论随便冠上“妄加猜测”等词
阿
#33
办案重证据轻口供,用嘴巴说不死他们,公安后面还有检察院、法院把关呢,不会冤枉他们的。
吉
#34
空心 于 04-7-20 10:43 AM 写道: 不管用什么心态,都是得用事实来说话的,也不能妄自夸大或缩小事实。。。
事实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法庭的论证判决生效后才能成为既定事实,不以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主观看法而有所该变。
吉
#35
阿铁 于 04-7-20 10:46 AM 写道: 办案重证据轻口供,用嘴巴说不死他们,公安后面还有检察院、法院把关呢,不会冤枉他们的。
其实并非反对指认和作证,只不过提醒要把心态和角色摆正,谁知招来这种莫名的误解。。
地
#36
只是让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作一下指认。没必要有这么大的争论。 所谓警方的动机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定死刑,那也无从说起。 犯罪嫌疑人该不该定死刑也不是警方说了算。 警方需要做的只是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已。
妞
#37
小熊猫 于 04-7-19 11:39 PM 写道: 遭谎称被撞而敲诈车主的被害同志请注意,偶刚和美兰区刑警队的朋友看完电影回来得知:敲诈团伙6月份落网,现警方想定他们死刑,但前来指认罪犯的受害者太少,如愿意车友会的受害人可去指认(相片指认,不对真人) ... 现在判的只是无期,警方想枪毙他们。
红字是什么????法院已经判了无期,只因为警方想杀了他们,才来收集证据,之前干什么去了???????
吉
#38
妞妞 于 04-7-20 10:55 AM 写道: 红字是什么????法院已经判了无期,只因为警方想杀了他们,才来收集证据,之前干什么去了???????
公民作证和指认是一种法律义务,警方收集证据是一种负责的行为,但是收集证据的目的不是让犯罪份子受到应得的惩罚而是“只是想杀了他”这种出发点真的是令人发指。。。。 现在法律都向着”疑罪从无“的人性化方向发展,怎么还有这种心态的存在。 [ 本贴由 吉普 于 04-7-20 11:04 最后编辑 ]
妞
#39
吉普 于 04-7-20 11:02 AM 写道: 警方收集证据是一种负责的行为,但是收集证据的目的不是让犯罪份子受到应得的惩罚而是“只是想杀了他”这种出发点真的是令人发指。。。。 现在法律都向着”疑罪从无“的人性化方向发展,怎么还有这种心态的存在。
赞同!!!:P:P:P
霞
#40
意思明白了,就是说大家(包括警方)都希望严惩这些犯罪分子,所以要收集证据,希望受害者勇敢去指证,大家不要再为某一句话去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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