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51
拜托~~~~~
还要不要法律?
吉普 于 04-7-20 02:45 PM 写道: :P:P:P:P只是不想被恶意曲解。。呵呵 你老兄一定是中文系毕业的 字眼抠得这么仔细 我们这些都不是专业人士 咱们说话也不是在严肃的场合 所以字眼东西也就没那么讲究 大概的意思能表达出来就行拉 何况这里还有受害人 所以……大家都理解就行拉。。:P:P:P
海浪 于 04-7-19 11:41 PM 写道: 该毙!以待毙者顺序来排列,那些以权谋私、刁蛮专横、贪张枉法的“大盖帽”应该排在前面。
米卡 于 04-7-20 02:54 PM 写道: 呵呵 你老兄一定是中文系毕业的 字眼抠得这么仔细 我们这些都不是专业人士 咱们说话也不是在严肃的场合 所以字眼东西也就没那么讲究 大概的意思能表达出来就行拉 何况这里还有受害人 所以……大家都理 ...呵呵。。。。你小子拐着弯来骂我?从你的回贴证明了我的顾虑,也许我真的是没表达清楚我的观点,让大家误解,又或者大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其实我个人对这些犯罪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受害人去作证是应该的,我也很支持,换了是我我也会去做的。
空心 于 04-7-20 07:53 AM 写道: 偶已经指认过了 希望更多的受害人也能不怕麻烦去指认罪犯,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忍不住喝一声彩!空心JJ好样的!! 只有这样,,犯罪份子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空心 于 04-7-20 10:03 AM 写道: 警方的任务只是收集证据提起公诉,判决当然是由法院来判的。目前警方为难的是由于许多受害公民由于怕事不想站出来指认罪犯,怕罪犯将来出来再次报复,因此警方在收集证据方面有很大的困难,因此才会大范围动员公民 ...应该
吉普 于 04-7-20 10:03 写道: 不知道该怎么说。。。。。 如果一群人有约定的、有预谋的抱着想他死的心态去指认、去作证,这本身就是一种间接故意的谋杀。。。。法律上这群人也不适合做证人。 如果你真的尊重生命、尊重法律、尊重自己,用 ...
摄友 于 04-7-20 03:04 PM 写道: 以待毙者顺序来排列,那些以权谋私、刁蛮专横、贪张枉法的“大盖帽”应该排在前面。那其不是要杀光了?
土人 于 04-7-20 05:39 PM 写道: 那其不是要杀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