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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遭敲诈的同学注意。
泛
#41
对罪犯的仁慈,是对人民的犯罪!
灰
#42
支持乱世重典:cool:
月
#43
黄柠檬 于 04-7-20 08:19 AM 写道: 毙!量刑太轻,三五年后出来又是恶霸!学古代阿拉伯乱石打S算了....
:P:P:P:P:P
三
#44
大家不要钻牛角尖了,楼主的表述可能有点出入,但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一般来说是比较严谨的,这点大家应该放心.不过这伙人的手段确实非常卑鄙阴暗,我觉得比拦路抢劫还要恶劣,因为他捅到了我们最柔软最脆弱的那部分.有事冲我们来,干吗把孩子拉扯上呢?如果这种手法被广泛仿效运用,那么我们的世界是多么的恐慌啊.所以呢,除去法律的因素,我觉得,杀!!!
大
#45
着重申明一下,如果有人认为对犯罪分子量刑太轻,那下一个受害的人一定是你.我认为那种做了非人做的事情,这种人不必怜惜,一定要严厉打击,不能手软,谁心软,下一个受害人就是你,到时候当你被人致残、毁容、重伤、及亲人受害时,我看你还能这样轻松说话不。
吉
#46
大先生 于 04-7-20 01:46 PM 写道: 着重申明一下,如果有人认为对犯罪分子量刑太轻,那下一个受害的人一定是你.我认为那种做了非人做的事情,这种人不必怜惜,一定要严厉打击,不能手软,谁心软,下一个受害人就是你,到时候当你被人致残、毁容、重伤、及亲 ...
你是想说:“如果有人认为对犯罪分子量刑太重,那下一个受害的人一定是你”吧? 是什么驱使你用这种诅咒的方式发言呢?相信你是受害者,所以说话如此沉重!但是你也不能因为别人有不同意见就归类成“说话轻松”呀。从来就没有发表过要辜惜这种犯罪分子的言论,只是对贴主中警方的办案出发点表示过疑问,法律只制裁公民所犯法条该受到的惩罚,该杀该关,法庭自有定论,你若有证据,也大可以去举证,用不着把自己当作是法官。
米
#47
不要吵了 不就是警方收集证据吗??字面上的东西大伙就不要太执着拉。。
左
#48
米卡 于 04-7-20 14:40 写道: 不要吵了 不就是警方收集证据吗??字面上的东西大伙就不要太执着拉。。
就是啊,干吗争这个呢
吉
#49
米卡 于 04-7-20 02:40 PM 写道: 不要吵了 不就是警方收集证据吗??字面上的东西大伙就不要太执着拉。。
:P:P:P:P只是不想被恶意曲解。。
柠
#50
不论如何,谢谢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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