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利哈哈 于 09-6-16 14:46 写道: 还是有罪,不过,也不能说法院的判决就是错的,毕竟,再罪恶的人,其生命权也是要尊重的!法院的判决是没错,我是觉得以后如何在司法上公平处理类似的问题,值得探讨。如在部分刑事案件中采用陪审团制度,是否更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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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利哈哈 于 09-6-16 14:46 写道: 还是有罪,不过,也不能说法院的判决就是错的,毕竟,再罪恶的人,其生命权也是要尊重的!法院的判决是没错,我是觉得以后如何在司法上公平处理类似的问题,值得探讨。如在部分刑事案件中采用陪审团制度,是否更科学合理?
小天 于 2009-6-16 17:23 写道: 法院的判决是没错,我是觉得以后如何在司法上公平处理类似的问题,值得探讨。如在部分刑事案件中采用陪审团制度,是否更科学合理?没错??强奸未遂啊,完了??
大海 于 09-6-16 08:42 PM 写道: 没错??强奸未遂啊,完了??支持大海强奸未遂论
大海 于 09-6-16 20:42 写道: 没错??强奸未遂啊,完了??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我也解释不清楚这个问题。 即使是强奸未遂,也应该是另案处理问题。 不过我分析既然邓玉娇没有就强奸案进行报案和起诉,法院就不会自动认定是强奸,应该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管”吧。 而且法院的判决是:属于防卫过当,从另一个方面可以认为法官认定了本案不属于强奸案件,因为强奸案件中没有“防卫过当”的说法。 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本案不是强奸案件,而且对邓玉娇精神鉴定完全正常,邓玉娇也应该无罪,因为这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或意愿,难道法律的立法精神不就是为了体现这个吗?如果现行的法律构架做不到这点,只能说明这种司法制度需要改革。 另外如何杜绝政府对法院进行干预的问题、如何体现司法的独立性也是一个问题。
小天 于 2009-6-17 00:03 写道: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我也解释不清楚这个问题。 即使是强奸未遂,也应该是另案处理问题。 不过我分析既然邓玉娇没有就强奸案进行报案和起诉,法院就不会自动认定是强奸,应该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管” ...那就支持和谐吧,不了了之,只是日后阿娇估计在本地也难活下去了吧。
大海 于 09-6-17 07:59 写道: 那就支持和谐吧,不了了之,只是日后阿娇估计在本地也难活下去了吧。那倒未必,现在阿娇是名人了,谁还敢怎么样她呢?估计还会有人找她做广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