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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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方观念对碰,碰出火花!!!
罗大耳朵 于 08-6-18 11:43 写道: 支持各方观念对碰,碰出火花!!!吃饭:lol:喝酒:lol:好久没和蜜哥一起喝酒了::21: 其实我就一观点,就事论事,我就觉得他该被解聘, 教室质量是另一回事,可以再开贴谈。:cool:
眉眉 于 2008-6-18 11:45 写道: 吃饭喝酒好久没和蜜哥一起喝酒了吃饭喝酒有兴趣! :D 你们长篇大论之时,就是我埋头猛吃之刻。
眉眉 于 08-6-18 11:45 写道: 吃饭:lol:喝酒:lol:好久没和蜜哥一起喝酒了::21: 其实我就一观点,就事论事,我就觉得他该被解聘, 教室质量是另一回事,可以再开贴谈。:cool::lol::lol::lol: 你还写呀?按官话说:在方便的时候咱们喝酒。 言论自由没错。 范跑跑真实的描写没有伤害任何人。而你的言论自由让人家丢了饭碗。 如果大家说,觉得面子不好,基于别人的言论推测。唉,不说了。 一生有爱,道德也别高于生命。
小天 于 08-6-18 12:01 写道: 假设范跑跑不是一个教师,而是一个正在给病人动手术的外科医生,他的这番言论和行为,大家还觉得可以接受吗? 所以说言论自由是一回事,职业道德是另一回事。 [ 本贴由 小天 于 08-6-18 12:07 最 ...唉,还假设什么呀。不是说一个病人到海医看背痛,打两天针就死了,病例也不见了,3天后又找到了。如果主治大夫象范跑跑一样把实情说出来,难道比范跑跑还道德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