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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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很值得学习!最近工作忙,正好在跟人事建议帮我们部门招两个实习生,我的心理价位是800元/月包干,看来,可以给公司省下这笔费用了。
[ 本贴由 机器 于 09-9-4 23:52 最后编辑 ]
摄友 于 09-9-4 07:10 PM 写道: 双方似乎都有理由,但还是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为好,诉诸法律大家都会不愉快。 2007年修订后的《劳动法》有关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请问 学徒、实习生 是否算在内?
峰芸天下 于 09-9-5 00:51 写道: 本公司声明几点: 第一、你侄子并不属于公司员工,...... 第二、既不属于公司员工,当然就没有工资...... 第三、.....说不来就不来,这样子会被公司处于开除处分......本公司只能按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开除处分 ...先请教一个问题:公司可以开除、处分非本公司人员不? 所以说,有效沟通最重要! 任何时候必须把双方完整的意思表达清楚。比如第三条,就可能被理解为公司已经接纳此人为员工。
拖拉机 于 09-9-5 08:11 AM 写道: 先请教一个问题:公司可以开除、处分非本公司人员不? 所以说,有效沟通最重要! 任何时候必须把双方完整的意思表达清楚。比如第三条,就可能被理解为公司已经接纳此人为员工。同样的理解,如果不是你的员工,第三条就不适用,你可以劝退而不是开除。再说了,两个月了即使怎么说也不可能只发130元吧?既然蓉蓉已经愿意和解,大家宽容一些,可以谈的嘛。
台长 于 09-9-4 05:57 PM 写道: 贴子太长了,实在看不完。多年前在所谓IT圈混过,现在也还有些DC的圈内朋友,我说一下吧。 这个行业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像侄子这样的叫“学徒”,因为没有任何基础。都是没有薪水去学习的,稍微熟悉后,也 ...凭想象,觉得台长说的是实情,仅仅是想象啊,各位!
拖拉机 于 09-9-5 08:11 AM 写道: 先请教一个问题:公司可以开除、处分非本公司人员不? 所以说,有效沟通最重要! 任何时候必须把双方完整的意思表达清楚。比如第三条,就可能被理解为公司已经接纳此人为员工。哈哈哈哈哈 :D车友会高手多得很,拖拉机就是俺佩服的一位,在这里发帖子要注意语气,否则抓你的漏洞,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