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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互助 / 遇到这样的人,我该怎么办?
拖
#231
散人 于 09-9-5 09:38 写道: 哈哈哈哈哈 :D车友会高手多得很,XXX就是俺佩服的一位,在这里发帖子要注意语气,否则抓你的漏洞,啊哈哈哈
::33:::33:::33:::33: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拖
#232
烦得狠 于 09-9-5 15:36 写道: 那我是不是要告我们公司。。前三个月试用期是没奖金的。。三个月到六个月奖金才50%
奖金和工资,乃两个完全不同概念的东西吧? ::32:
拖
#233
柠檬 于 09-9-5 11:40 写道: ...但是她再怎么样,人家还是付出劳动了,该给的就给吧
哦~~~ 给她是理解了,但是.....他呢? :D:D
煤
#234
蓉蓉 于 09-9-4 03:47 PM 写道: 大师,帖的证据有效不?
看了半天,还没看完。好累! 先回帖吧,蓉蓉、别听清单瞎扯! 打什么官司呢? 第一、本身这次找的这个工作就不是正规的一种劳动关系,是基于车会的平台。大家是一种朋友相互帮助,正因为如此,在开始时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甚至连工钱多少都没说清楚,猪头妹也没有正规的考核。所以,我认为首先这个事的定性就不完全是一种简单的劳动法律关系。 第二、居于以上的情况,这个问题法律是很难解决的。就算要诉之于法律,由此的诉讼成本和带来的感情伤害肯定会让涉案的双方当事人在若干年后想起,会后悔得捶胸顿足,当年我太冲动、太幼稚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几百块钱的案子,律师赚什么,难道要我们喝西北风么。 第三、不打官司,这个简单的纠纷如何解决。 我如果是蓉蓉,我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这件事对小孩有一个好的教育。因为以蓉老板富可敌国的家财,他侄子也不差这几百块吃饭。我是蓉蓉,我就不要猪头妹这几百块钱,她追着给我,我都不要。首先,我要让侄子知道,这个社会从来就不是公平的。法律教科书上那些什么公平、平等都是屁话。凭什么地瓜一生出来就长得像一朵花,我和聪猪一长出来就很对不起观众。是吧!但是,我还是要发帖。通过发帖,让猪头妹把侄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映出来。而这些问题对侄子来说,特别是对于他刚出社会的年青人来讲,绝对是一辈子受用的。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年大学时在广州打工时,因为肚子饿吃饭吃的快一点,结果被老板大骂。当时拿刀杀他的心都有,但是现在想起他,我真的很感谢他。所以,蓉蓉、听我的。千万不要猪头妹的钱,宁愿捐给车会做基金,都不要。我姑妈拿钱给侄子,我给你钱吃饭,你工作时有没有做的不对的、做的不好的地方,以后一定要改,否则姑妈帮不了你一辈子。人生的路很长,要靠你自己。 我如果是猪头妹,我首先考虑的是你爱发帖就发你的贴,真理自在人心嘛!但做人将心比心,不管你做得好还是不好,你毕竟干了这么多天的活,事没解决多少,但汗水还是留了不少,何况我本来就是想帮你,既然帮就帮得彻彻底底,给钱给你,你不要,我还要追着给。 :lol::lol::lol:
老
#235
结果:这种员工我不会要,死也不要! 这种公司我不会进,饿死也不进!
烦
#236
不知道这事DC传开没 传开他侄子再想去DC干 估计就难了
煤
#237
各位,都是人民内部矛盾。 车会这个环境、这个风水很不容易。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让他顺风顺水, 不是什么卖国求荣、杀人放火、逼良为娼,罪大恶极的事情。 大家就尽量不要煽风点火了吧!
小
#238
当事双方都不再说话了,我们还凑什么热闹呢,估计老板娘会把答应的钱(不管多少)给侄子的~~ 事情到这就了结了。这年头,社会不公平&潜规则多得是。 不要让这贴再累倒后阅人了(毕竟要一下子看完16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而且我每次看这贴均有不悦之感),封贴散人吧~~
宝
#239
那就封帖啦。 [ 本贴由 宝华 于 09-9-5 16:57 最后编辑 ]
哈
#240
吉普 于 2009-9-5 12:23 PM 写道: 幸好你不是法官,也幸好不是最高法院的释法部门主管。你什么时候去一家公司面试,通过一轮,就成了试用人员了?
不回贴吧,极不爽,回贴吧,没完没了!想想还有更多的书要读,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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